陈奇在美国的最后一件事,会见普莱斯。
普莱斯对《雨人》的剧本非常满意,里面关注了一种在当前还比较冷门的病症,自闭症。
一个自闭症但数学天才的哥哥,一个心怀不良但改过自新的弟弟,夹杂着公路片的风景与趣味,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赌场一夜暴富的爽感……所有矛头都指向了奥斯卡。
妥妥的一部冲奖片!
而且演病人和自我毁容,是拿奖的两条捷径,仿佛更能表现出演技。比如《我的左脚》丹尼尔·戴·刘易斯,《依然爱丽丝》朱利安摩尔,这都是演病人。
《女魔头》查理兹塞隆,《时时刻刻》妮可基德曼,这都是自我毁容。
陈奇提议找大腕来演,普莱斯欣然赞成,大腕不会拒绝《雨人》这种题材。研究一番,自然落到了达斯汀霍夫曼和汤姆克鲁斯身上。
前者是一线文艺片大咖,片酬500万-800万,后者是新崛起的偶像,即便二人冲着剧本好自降片酬,加起来也有千万级。
《雨人》的预算不可能低。
于是乎,陈奇开始列清单,抛出一系列的具体条款:
“规定宣发预算的最高限额,超出部分需双方书面同意,同时我要有对宣发支出的审批权,要有第三方公司定期审计账目!”
“按票房成绩,分段调整分成比例!”
“双方按比例注资到共管账户,支出需双签,同样由第三方机构监管支付!”
“聘请专业完片担保公司监督制作!”
“《雨人》版权先行抵押,若分账未达约定,我方可优先处置资产!”
“……”
普莱斯一条条听着,起初诧异,而后心惊,最后简直惊悚。
好莱坞众人觉得陈奇懂表面规则,没想到连深层次的东西也懂。而且他将合同框死,说明对《雨人》的商业成绩极有信心,可大赚一笔。
好莱坞坑人不是那么直白的,会通过合同上的各种繁琐条款设置陷阱,让你打官司都打不赢。
比如张艺某的《长城》,由环球影业负责全球的发行,但中方没有在合同上写审计权,导致最后的分红远低于预期--该片成本1.5亿美元, 宣发1.1亿美元,全球票房3.35亿美元。
中方投资人是贾跃亭,嗯。
普莱斯陷入了犹豫。
这一切的前提是《雨人》票房大爆,不然赚个几千万的票房,还一本正经如此细致规定,那有点搞笑。那《雨人》会不会大爆呢?
本质上,这是一部文艺属性的电影。
普莱斯不敢确定,可陈奇又多次验证了自己的魔法。
而且他有点骑虎难下,如果他不同意,那不摆明要坑对方么?
哥伦比亚与陈奇的关系不错,《空中监狱》还得用人家的动作团队,后续还有一个剧本合作呢。普莱斯很快做出了决定,陈奇的个人价值比《雨人》大得多!
当然他还要拉扯一二,道:“你的条款太多了,不应该由我们来亲自谈。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人士,我们约个时间,交给律师团队如何?”
“可以! ”
陈奇点点头,笑道:“我与贵方合作的不错,我也希望把这种关系继续下去。”
“当然,在这点上我们意见一致。”
普莱斯笑了笑,却也头一次涌出一股忌惮,眼前这个家伙着实很可怕,他已经切入了好莱坞深层次的那一层东西。
(晚上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