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更恶毒一点,我可以认为,宝钗仅仅是为了证明自己比黛玉更有魅力而已,既然黛玉明白表示过不喜欢宝玉了,那么宝玉对她而言,也就没有价值了。
不过我宁愿相信,宝钗确实由于受不了良心的谴责而选择离开宝玉的——可是如果那样的话,你办的是什么事儿啊?如果真的在乎黛玉的感受,当初在那田间地头就别搞什么拥吻啊!既然喜欢,那就喜欢到底了,要是不喜欢,又何必破坏黛玉的好事?这不是造孽么?
说实话,宝玉这种热情洋溢会照顾人的类型确实适合黛玉这个需要人处处照顾的大小姐,假使当初没宝钗这么一出,谁又知道宝黛之间将怎么发展?唉,算了,世事总是这样,哪有那么相称的?
那宝玉,自被宝钗甩了,据说在那自己住的小公寓很是消沉了几日,然后,那次郊游的时候不是有个“甲乙丙丁”里面的“阿丁”么,不知是早有预谋趁虚而入,还是适逢其会安慰了宝玉,反正是迅速跟宝玉搞到了一起,俩人一直混到了高中毕业,很是如胶似漆。这姑娘我在小资女的生日会上见过,长得还算清秀,很是爽气可爱,传说家里不是一般的有钱,用小资女的话说,跟宝玉倒是好一对儿。不过,家里不是一般的有钱的姑娘有太有钱的危险,果然,一毕业不久本来考到跟宝玉同一大学的阿丁就到英国留学去了,只留下宝玉留守了几天,不堪忍受相思之苦,居然也就分了。
回忆起这段钗黛之争,只能说是两败俱伤,只不知那宝玉哥如今到底怎样了。
有时我会罪恶地想,黛玉就别说跟酒窝男、月蚀男和宝玉了,哪怕跟彪哥,都会过得比跟现在这个杀千刀的老公好——假使宝玉哥还单身……算了……就算宝玉哥还单身,以黛玉的性格,自己选的老公,就算是个公认的贱人,还总是放不下的……我也就少YY为妙了。
第三节 大哥的烦恼
终于写完钗黛之争了。
回头再看第二节的开头关于钗黛的记述,怎么有点恍如隔世了?
其实,要不是在钗黛之争中写到了那次郊游,写到了方中信也参与了那次集体活动,我还真有点忘记了方大哥的这段情史了。并不是忘记了这个事情,而是一直没想好该把这一段放在哪里来写,因为当事人与我们的闺蜜团之间的关系并不算十分紧密——按理说写完钗黛,并且插播了“月之阴暗面”,应该顺理成章地写写黛玉对月蚀的暗恋以及当时我班女生“猴子捞月”的壮观景象才对,这么插播了方中信的一段,似乎很条约。不过由于方中信这恋爱事件,虽然极其轰轰烈烈,但是与整个彪悍班级的恋爱史联系并不大,也就是说,不涉及什么三角四角之类的,所以放在哪里都显得跳跃。那么就无所谓了,趁我的回忆还新鲜,干脆就先写下这一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