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梅提高了声音,“你啊,老是不吃晚饭!这样下去非熬出胃病不可!”
“阿梅说得对,再敬业也不能这样虐待自己,稿子先放一放,大家一起去吃饭吧。”
报馆主笔程以哲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无异于救世福音,拯救三名小编于水深火热。
念卿还有些迟疑,担心稿子译不完。
程以哲却已走到她桌前,微笑温言:“别担心稿子,有我呢。”
念卿的目光越过他,投向门口,叶总编一脸不悦又不好发作地站在那里,瞪着程以哲。
“老叶,你可不能把咱们的才女们也当劳工压榨。”程以哲只是笑。
“瞧你这话说的,就你知道怜香惜玉吗?”叶总编翻个白眼,心底却暗想,这报馆里总共两个女编辑,都谈不上什么香什么玉,阿梅胖乎乎的,小沈虽然身材高挑,却是个土包子。
偏偏报馆里还有人传言,说程主笔对新来的女编辑沈念卿有意思,老叶压根不相信——程以哲是什么样的条件,且不说家境殷实,文藻出众,单论人品相貌那也是众里挑一的。如此才俊,怎可能看上那土气木讷的小姑娘。
这个小沈一向寡言少语,只知埋头做事,打扮与时下摩登少女大相径庭,说是个土包子也不为过。年纪轻轻的,总罩一件松垮垮的粗呢子外套,跟乡下丫头似的绑两条麻花辫子,天冷天热都戴一顶灰色软边帽,帽边压在眉上,底下一副圆片黑框眼镜,足足遮去半张脸。她来报馆做事两个多月了,叶起宪还未仔细瞧过她长什么模样。
风风火火又是一天,天色黑尽时,报馆里还亮着灯光。
挂钟滴答滴答,各间办公室里人都走光了,只剩二楼编辑室还亮着昏黄灯光。
阿梅也已赶完稿子,收拾好东西,回头见整间屋子只剩沈念卿还在埋头译稿,程以哲静静坐在她旁边,说是审稿,其实在亲手帮她校对誊稿。
灯光斜斜照下,将一叠资料的阴影投在桌上,念卿只顾写,没注意到光线的昏暗。程以哲悄悄越过她身后,将台灯的位置调了调,让光线转亮。念卿抬头朝他一笑,两人并未说话,各自又埋头做事。
阿梅在一旁瞧着,忽觉这两人有种无声的协调。
旁人私下都说这两人不般配,接触日久,她倒觉得念卿并不像旁人说的那么土气,也不像她外表看着那么木讷。在阿梅看来,念卿只是不会打扮,样貌其实是好看的,举手投足更有种说不出的韵味,会吸引到程主笔也不为奇。
“程先生,念卿,我先下班了,再会。”阿梅客气地向程以哲告辞,却向念卿眨了眨眼,离开之时故意将门虚掩。房间里顿时安静得只剩挂钟的嗒嗒声。程以哲看一眼时间,已经快到八点钟,念卿每晚八点半要赶去做家庭教师,教学生英文。
“稿子给我吧,你时间来不及了。”程以哲搁了笔,温柔注视念卿。
念卿低头推了下眼镜,轻声道:“没事,就快赶完了,一直劳烦程先生,真不好意思。”
程以哲只得笑,对她的生疏语气徒觉无奈,“那么,快写吧。”
念卿歉意地一笑,低头继续赶稿。
程以哲却再也无心做事,只是凝眸看她,不舍得放过她的每个小动作——分明是最平常的一颦一笑,在她做来总有说不出的韵致,这傻丫头却从不明白自己的美。看着她专注的侧颜,他心中满满都是暖意,忍不住轻声叫她,“念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