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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没人问我为什么要这样做,事实我也不知道原因。或许是因为那句流行语?再不疯狂我老了……

大家在一开始是不太喜欢我的,甚至讨厌我。设想一下你有一个每月月底必发疯的邻居,你会怎么样?如果是在国,我可能已经会被居委会大妈驱逐了吧?

不过后来他们渐渐的习惯了,甚至每到月底见不到那个发疯的老头会觉得这个月过得不完整……

步行了大概二十分钟,我来到一个陵园。看守陵园的是一个经常穿的像牛仔一样的老人。

“嗨,陈,好久不见。”老牛仔正在打盹,迷迷糊糊地跟我打招呼,“你今晚不会又来偷我的拐杖吧?我跟你说,我今晚会像抱着我妻子那样抱着它的。”

“那替我向你死去十五年的妻子问好啊。”我摆摆手,走进陵园。

老牛仔的拐杖经常被我偷出来,放到斯科特夫妇家的狗窝里。顺带一提,斯科特夫妇家的狗是从国西藏买来的纯种银背藏獒,据说年轻时曾咬死过一只狮子……

两侧整齐的墓碑仿佛腰背笔直的士兵,镇守着这个陵园的同时也给人一种同调美。

我顺着小路走进陵园的最深处,我的老朋友们长眠在那里。

我将从女主人那儿买来的——啊不——赊来的几朵花逐一放在他们的墓碑前。

七朵天堂鸟。

委实说天堂鸟并不适合拜访故人,它的花语是自由。

但对我们、曾经的我们来说,天堂鸟却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我每放下一朵天堂鸟,会对着我的老朋友说几句话,抱怨抱怨这一个月遇到的种种不快。

但没人回答我。

很快,手只剩下了最后一朵花,第八朵,并不是天堂鸟。

而是一株紫罗兰。

好吧,紫罗兰其实也并不是用在这种场合的花。

可那个家伙很喜欢啊。像她的名字一样。

我把紫罗兰放在她的墓碑前,并未向之前那样开口说任何话。

我用手轻轻抚过墓碑的字,这两个字我永远不会忘记,像刻在了我的骨头,无法磨灭。

良久,我轻声对她说,

“嗨,我来看你了。”

朋友们,如果你们想了解我的过去,了解那段残酷的战争,了解光与暗、善与恶、罪与罚的真谛,那请好好看看这部自传吧。让曾经那段挥洒血与泪的热血青春,感染每一个熟知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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