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对漫画怎么看?”
“非常棒的载体,我看过一些盗版的日本漫画,内容太丰富了,技法也多种多样。您说去香港工作,我觉得那边环境开放,我或许可以大胆试一试。”
“待遇有什么要求么?”陈奇主动问。
“呃……您,您说的算,我没什么要求。”陈军卡壳。
“那好,你被录用了!”
"……"
陈军还在愣神的时候,陈奇已经站起身,伸出了手。他这点人情世故还是懂的,赶紧过去握了握手,道: “谢谢您看重,谢谢!”
又剩两个人的时候。
冯立道: “小陈啊,你大费周章搞这个漫画杂志,是做什么用的?”
“出口创汇! ”
“漫画也能创汇?”
“当然了, 《铁臂阿童木》您知道吧,那就是手冢治虫的漫画,然后才拍成了动画片。
漫画、动画、游戏、玩具这是一条龙,产业大着呢。”
冯立不懂,陈奇随口说说便罢,他出来找到梁晓生,道: “这七个人都不错,全部聘用。另外你再找几个会写故事的,凑十个人吧,办完手续就让他们过去。”
“还得要会写故事?”
“这不废话嘛?”
“行,我手底下作者资源多,挑几个不难。”
梁晓生主持《世界奇谭》杂志,各方约稿,认识好多有天赋的年轻作者。
漫画,是画+剧本的综合体。
有些漫画家画工出色,讲故事的能力也一流,比如《灌篮高手》。
有些是团队合作,比如《名侦探柯南》由青山刚昌负责核心案件设计,团队填充细节。
还有的是以编剧为核心,画家就只是画而已,比如DC那些作品。
陈奇招的这些人,画工过关,会不会讲故事还得另看,尤其是长篇故事。很难把控的,多少漫画后期战斗力都崩坏的一塌糊涂,剧情也漏洞百出。
………
搞定这些,陈奇回港了。
谷薇丽早就办妥程序,成立了一家“东方出版公司”,香港这边招了10人,也是画家+编剧的组合,加上大陆的10个,共20位创作者。
加上行政、编辑、发行等人员,40人左右。
模式是这样:
首先这些人都是公司的员工,如果陈奇出大纲创意,编剧完善,画家来画,这个版权属于公司,会给创作者一定比例的分红。
如果自己出故事,自己来画,那版权归自己,公司给发行,创作者拿高版税。
他们要先培训,学习如何画漫画。
而徐克听闻消息,屁颠屁颠的主动请缨来上课,讲一讲画分镜。他是二次元爱好者,很喜欢日本动漫的,画分镜有一手,比姜文的火柴人强多了。
陈奇计划经过3-4个月的培训,在秋天出第一期,杂志名叫《CO-CO!》
这是一本1997年发行的香港漫画杂志,他无耻的拿来用了,因为漫画杂志的名字一定要简单、有个性、有记忆点。
《CO-CO!》, 都记得住。
此意为“Communicate“(沟通)、”Cooperation“(合作)的组合缩写,这是日本产品取名很喜欢用的方式。
每期有1-2部长篇连载,几部短篇,外加一些知识、趣味性内容。